对待乘客投诉,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
正确
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应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被乘客误解时,应心平气和,耐心解释。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保证服务质量统计数据和原始记录真实、准确,接受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并不断改进服务。
利用计程计价设备作弊收取车费是出租汽车服务中的违法行为。
出租汽车驾驶员为保障安全可以随时翻包检査乘客携带行李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