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正确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开展本地区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在考核周期次年的4月底前完成。
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仍需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如无法继续从事经营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转包给其他驾驶员。
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