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张某交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复印件,声称被告李某欠他500元未还。被告李某承认其向张某借过500元,但被告李某同时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张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的5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原告则主张该收条是伪造的。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以下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对于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张某必须提供证据证明
- B.原告提供的借条复印件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 C.原告提供的借条复印件是间接证据
- D.为证明伪造收条的事实,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收条属于书证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理论分类问题。
A选项中,考查一般证明责任问题。按照谁主张事实成立,谁负担举证责任的规则,确实应该由原告张某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但是在本案中,被告承认其向张某借过500元,已经构成了自认,就免除了张某提供证据的责任。所以A选项错误,当选。
B选项中,原告提供的借条证明的是借款事实,借款事实由原告负证明责任,所以原告提供的借条复印件属于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证明的是还款事实,还款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所以被告提供的收条也属于本证。所以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中,原告提供的借条复印件可以证明案件的全部借款事实,所以属于直接证据。所以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中,为证明伪造收条的事实,用收条的字迹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收条属于物证。所以D选项错误,当选。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 查看答案
东湖市某养殖厂以虹鳟鱼来假冒三文鱼出售,致使大量消费者感染寄生虫。某公益组织依法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审理方法,说法正确的是:( )
-
- A.双方当事人为节省诉讼时间,在首次开庭前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 B.若本案组成合议庭审理,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且必须开庭审理
- C.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起诉的,检察院可以支持其起诉
- D.本案法院有权主动调查取证
- 查看答案
住所在甲区的王某将位于乙区的住房租赁给住所在丙区的李某,双方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应向丁区法院起诉。后因李某拖欠房租,王某向丙区法院起诉。李某就拖欠房租向丙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丙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败诉。李某不服,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
- A.基于双方的约定,本案应由丁区法院管辖
- B.李某提交答辩状,丙区法院获得管辖权
-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丙区法院重审
- D.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移送丁区法院审理
- 查看答案
甲公司诉乙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甲公司请求支付本金150万元及利息10万元,一审中,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乙公司在3个月内分3次付清本金,并且不再支付利息。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在此种情况下,从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
-
- A.如果没有新证据,甲公司不得再向法院就同一事实起诉
- B.该诉讼费用由甲承担
- C.若乙不履行和解协议,甲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 D.因为甲已经撤诉,所以诉讼时效不中断,仍然继续计算
- 查看答案
2018年1月2日,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期2年。丙企业单方向乙银行出具《担保函》:“如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则由丙企业代为支付,且特别声明禁止债权转让,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均未作约定。”乙银行接受且未提出异议。合同签订2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借款金额增加到600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将该约定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
- A.丙企业为一般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 B.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企业与乙银行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企业的书面同意
- C.如乙银行将5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银行.则丙企业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D.如甲企业、乙银行和戊企业三方合意,由戊企业承担甲企业的还款义务,则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