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6年2月买下某小区二单元五层的房屋一套,因为该房屋处在顶层,甲就在四楼和五楼之间的楼梯口安装上了一个铁门,当时该小区住房尚未出售完,二、三、四楼都没有住户。后来二、三楼的房屋陆续售出,房主对该铁门均没有提出异议。2016年7月,乙入住该单元四楼,发现需要通过五楼到达顶层平台,遂当即提出甲应当将铁门拆除或者给每位住户一把钥匙,遭到甲的拒绝,后来乙多次要求,甲均置之不理,有关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辩称:屋顶平台平时根本没有人用,乙的要求是无理的
- B.甲辩称:一、二、三楼的住户都没有异议,表示他们已经自愿放弃了,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 C.无论其他住户意见怎样,也无论屋顶平台是否使用,通道应属共同财产,甲不得据为己有
- D.虽然通道是甲的专有部分,但是根据我国法律有关相邻关系的精神,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甲应当尊重乙的要求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屋顶平台,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就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每一个共有人都有权使用,作为通往屋顶平台的通道,该楼道也应当由所有共有人共同使用,甲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利。一、二、三层的住户不提出异议,并不影响乙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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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一机关单位干部,乙原为工厂工人,两人结婚已有10年。后乙辞职经商,依法登记为个体户。甲起初反对乙下海经商,但后来见收入不少,就不再反对,但一直没有参与乙的经营。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和储蓄,实际上也无法区分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一次因车祸导致乙损失货物价值13万元,债主找甲要账。甲有存款14万元,这14万元是甲多年的工资收入以及继承其父亲财产所得。对于乙所负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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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4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故甲有义务偿还债务
- B.甲的14万元存款虽然是其个人财产,但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甲有义务偿还乙所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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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如果甲、乙死亡,乙姐担任丙的监护人。现乙姐身患重症,可通过遗嘱指定乙母作为丙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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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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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王东为合伙人,李南、张西不是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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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暖暖有限责任公司","暖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火火公司"负担100万元的债务到期拒绝偿还。"火火公司"将"冰冰公司"和"暖暖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二公司对10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诉讼中,"冰冰公司"不能证明"冰冰公司"与"暖暖公司"各自的财产独立,法院在判决中否认"暖暖公司"的法人人格。关于法院判决否认"暖暖公司"法人人格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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