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 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 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
- 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 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 A项,《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即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直接造成死亡的斗殴者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要为自己指挥、参与的全部行为承担责任,包括对本方、对方成员的重伤、死亡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责任。甲不仅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还指使“下手重一点”,对死亡结果不仅在客观上有因果力,在主观上也有放任,自然应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故A项正确。
B项,甲不仅教唆,而且是首要分子,虽然没有实际参与打斗,仍对聚众斗殴起主要作用,对甲应认定为主犯。故B项错误。
CD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如果只是一个或一部分人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那么只有实施该严重暴力的人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在本题中,由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无法查明,依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除首要分子外的其他人都不能对死亡结果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故CD项错误。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女孩,3个月。体重为5kg,停用母乳而改牛奶喂养。
-
- A.250,150
- B.550,200
- C.650,300
- D.150,100
- E.750,400
- 查看答案
女孩,3个月。体重为5kg,停用母乳而改牛奶喂养。
-
- A.650ml
- B.750ml
- C.1050ml
- D.1150ml
- E.950ml
- 查看答案
体循环血量增多见于()
-
- A.动脉导管未闭
- B.房间隔缺损(继发孔)
- C.法洛四联征
- D.房间隔缺损(原发孔)
- E.室间隔缺损
- 查看答案
智力低下可见于
-
- A.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 B.苯丙酮尿症
- C.两者均有
- D.两者均无
- 查看答案
惊厥可见于
-
- A.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 B.苯丙酮尿症
- C.两者均有
- D.两者均无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