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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人身险与财产险的区别。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并以其生存、年老、伤残、疾 病、死亡等人身风险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当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依约给付一定的保险金。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有很大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保险标的不同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从标的范围来看,人身保险的标的相对比较单纯,通过死亡率或生存率、疾病发生率和意外事故发生率等就能基本测算纯保费,而且数据量较大;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比较广泛,责任干扰因素更多,所以对其损失率的判断更加复杂。相对来说人寿保险对标的风险预估的准确程度比财产保险的高。

二、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很难用货币度量,因而人身保险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其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依照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能力确定。

三、基本职能不同

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金给付,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当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例如,当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责任而死亡,受益人在获得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同时,继承人还可获得第三人的赔偿,而不存在代位求偿问题。其原因是人寿保险的保险价值是无法衡量的,保险金按预约给付,而不按损失补偿。物质财产损失保险则不同,其保险标的的价值一般是可以计算的,保险金额的最高限额是保险价值,保险事故发生后,其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额和投保方式确定,具有损失补偿的性质。若因第三者的责任而发生保险事故,则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后,在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动转移给保险人,即存在代位求偿问题。

四、经营技术不同

人身保险中的人寿保险一般是长期保险。考虑到人寿保险的长期性,人寿保险在经营时特别是在定价阶段需要考虑预定利息率,从而常带有储蓄性质;而财产保险一般为一年一保,在定价时无须考虑预定利息率,所以一般不具备储蓄性质。除此之外,人身保险中人寿保险的经营数据基础是生命表等,其中对死亡率的计算较为精密,出现的保险事故也较规则和稳定;财产保险则不同,其风险事故的发生较不规则,并缺乏稳定性,厘定财产保险纯费率依据的损失率相对人寿保险的死亡率缺乏规律性,因而计算的费率没有人身保险中人寿保险的费率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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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对( )不具有保险利益。

  • A.父母
  • B.非婚生子女
  • C.自己的员工
  • D.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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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保险利益的提法,正确的是( )。

  • A.保险利益可以通过约定排除
  • B.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 C.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不可以用金钱衡量
  • D.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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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包括( )。

  • A.所有权利益
  • B.占有权利益
  • C.可期待的租金收入
  • D.民事赔偿责任
  • E.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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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观构成要件为( )。

  • A.故意或者过失
  • B.一般过失
  • C.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 D.重大过失或者一般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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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自( )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A.合同成立之日起
  • B.合同生效之日起
  • C.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
  • D.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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