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一共24题,共24分)

1.

对下列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有权任免的是()。

2.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重大事件的是( )。

3.

有关不可抗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4.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5.

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某自然人合伙人死亡,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者丧失无特殊约定。关于该合伙人财产份额继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6.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四人出资设立,四人出资比例分别是10%、15%、20%、55%,公司章程对议事规则和表决权的行使未作特别规定。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就增加注册资本事项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7.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8.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标准处以罚款。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罚款标准为( )。

9.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10.

下列关于物权变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1.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独立董事的是( )。

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13.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是( )。

14.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此类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的性质是( )。

15.

某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10亿股,其国有控股股东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准的是( )。

16.

下列有关票据承兑的说法正确的是( )。

17.

下列关于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18.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付款人不是银行的为( )。

19.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有继承等特殊情况外,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20.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作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做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1.

上市公司因披露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违法情形被终止上市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易所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申请。该期限为( )。

22.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信用卡透支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3.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24.

下列关于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报酬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多选题 (一共14题,共14分)

25.

下列各项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有( )。

26.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7.

甲上市公司与乙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28.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价款一次付清。下列有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29.

下列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有( )。

30.

甲公司于2019年4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

31.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情形中,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有( )。

32.

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乙证券公司担任承销商。下列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33.

根据QDII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 )。

34.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

35.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接管甲企业后,乙企业向管理人提出取回破产受理前出租给甲企业的一台机器设备,经查,该机器设备已在破产受理前由甲企业转让给丙企业,已知丙企业已经支付设备价款,但该机器设备并未交付,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36.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采用的融资方式有( )。

37.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内幕信息包括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予以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38.

下列关于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

问答题 (一共4题,共4分)

39.

甲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本总额为100亿元人民币。大华公司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甲公司18%的股份。

自2020年3月1日起,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丙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不断增持甲公司的股份。截至2020年3月10日,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3%和2%的股份。2020年3月11日,乙公司和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2020年4月1日,乙公司和丙公司继续增持甲公司的股份,并依法履行了权益变动披露义务。截至2020年6月1日,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20%和7%的股份。

2020年6月5日,甲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因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甲公司股票停牌。

经反复磋商,甲公司董事会拟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预案。该重组预案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公司拟向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的股东A公司和B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20亿股,作为购买A公司和B公司所持丁公司全部股权的对价;(2)发行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3)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A公司和B公司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0年7月1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讨论表决该重组预案。甲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此外独立董事张某因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在对该重组预案进行表决时,董事杨某因与丁公司有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经激烈争辩,最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为5票,大华公司派出的4位董事均投了反对票。

2020年7月2日,甲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将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该重组方案进行表决。2020年7月17日,丙公司向甲公司董事会提交罢免董事杨某的临时提案,被甲公司董事会拒绝。

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7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最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为30亿股,反对票为45亿股。临时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该重组方案。在表决时,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投了反对票,孙某要求甲公司回购其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被甲公司董事会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甲公司全体董事在重组过程中未尽到忠实和勤勉义务,给甲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被甲公司监事会拒绝。孙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和丙公司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是否违反了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董事杨某因与丁公司有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后,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该重组预案?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董事会拒绝丙公司临时提案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回购股东孙某所持有的股份?并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对孙某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0.

2020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2019年9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定抵押。

(2)2020年4月1日,乙公司向B银行贷款500万元,期限6个月。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连带保证人与B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20年7月10日,B银行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管理人以主债务尚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3)2020年6月1日,甲公司向C银行贷款800万元,期限3个月。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和C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20年7月10日,C银行要求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4)2019年5月10日,丁公司向D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甲公司以其厂房为丁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丁公司未能偿还D银行的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丁公司和D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被依法变卖,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D银行,但尚有20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对于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定抵押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因主债务尚未到期,债权人B银行能否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一般保证人丙公司能否行使先诉抗辩权?因主债务尚未到期,债权人C银行能否要求丙公司提前履行保证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D银行能否将未得到清偿的200万元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41.

2019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双方未约定借期内是否支付利息,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应债权人乙公司的要求,丙公司以其挖掘机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9年4月1日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2019年4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2019年4月1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当事人对担保权实现的先后顺序也未进行约定。

2019年6月1日,丙公司将该挖掘机出租给戊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年。

2020年4月1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乙公司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拒绝,理由有二:第一,乙公司必须先向丙公司实现抵押权;第二,丁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

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经协商,丙公司准备将该挖掘机作价160万元卖给庚公司,用于履行担保责任。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按照市场利率支付借期内的利息,人民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并说明理由。

(2)如果乙公司主张甲公司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对挖掘机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关于乙公司必须先向丙公司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关于其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丙公司将该挖掘机卖给庚公司时,戊公司是否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并说明理由。

(7)当丙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能否向丁公司追偿?并说明理由。

42.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公司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甲公司因2014年、2015年净利润均为负数,遂拟进行重组,2016年8月1日公布重组方案:

(1)甲公司以全部资产(负债)与重组方乙公司持有的100%丙公司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2)丙公司100%股权作价经上述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股份发行价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5%确定;

(3)乙公司以其通过前述置换获得的全部资产作为对价,受让A公司持有的甲公司30%的股份:

(4)重组完成后乙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甲公司38%的股份,乙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重组方案终未获得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6年,甲公司的净利润继续为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2018年4月23日,甲公司如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2)出席会议的股东同意股数为15000万股,反对股数为3500万股,弃权股数为1500万股;(3)中小股东同意股数为1800万股,反对股数为650万股,弃权股数为550万股。

2018年2月25日。中国证监会收到举报称:

(1)甲公司董事会曾暗中形成口头决议,通过其子公司向甲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买房产;(2)2016年4月1日,甲公司曾召开董事会,并通过为甲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但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8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立案稽查。

2018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甲公司上述行为已经查实,并对甲公司及相关人员做出处罚决定。受罚董事提出抗辩如下:

(1)董事赵某称借款一事并未形成书面决议,亦未记载于会议记录,应视为决议不存在;

(2)董事李某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不应承担责任。中国证监会对抗辩未予采纳。

2018年4月27日,投资者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王某于2016年6月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8年1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张某于2016年4月2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至今仍持有。

因甲公司陷入危机,至2018年5月1日仍未能披露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甲公司向乙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是否符合当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如果重组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乙公司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并说明理由。如果乙公司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可能被豁免发出要约?并说明理由。

(3)根据2018年4月23日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甲公司是否能够主动申请退市?并说明理由。

(4)董事赵某、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投资者王某、张某能否获得赔偿?并说明理由。

(6)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的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