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叉口合理组织自行车交通,下列哪些项属于通常做法?( )
- A.设置自行车右转车道
- B.设置自行车右转等候区
- C.设置自行车横道
- D.将自行车停车线提前
- E.将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合并设置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在交叉口对自行车进行合理的交通组织,是维护交叉口交通秩序,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的重要保证。自行车交通的组织有以下几种方法:①设置自行车右转专用车道;②设置左转候车区;③停车线提前法;④两次绿灯法;⑤设置自行车横道。D项,应设置左转候车区。E项,将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合并设置将对行人的步行安全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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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系甲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18年5月,张三私自接受乙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9月,甲公司得知后质问张三。张三表示自愿退出乙公司,并承诺3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违约金。2019年8月,甲公司发现张三已担任乙公司的副总经理,而且乙公司新产品已采用甲公司研发的药品配方。甲公司以乙公司和张三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甲公司各项经济损失。
关于乙公司和张三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查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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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 B.张三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 D.张三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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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关于民事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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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
- B.商业秘密的民事救济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主,以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相关民事立法为辅
- C.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D.人民法院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判决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时,停止侵害的时间一般持续到该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知悉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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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系甲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18年5月,张三私自接受乙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9月,甲公司得知后质问张三。张三表示自愿退出乙公司,并承诺3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违约金。2019年8月,甲公司发现张三已担任乙公司的副总经理,而且乙公司新产品已采用甲公司研发的药品配方。甲公司以乙公司和张三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甲公司各项经济损失。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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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因此民事救济是商业秘密的唯一保护方式
- B.我国负责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C.对于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 D.确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考虑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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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抗辩事由的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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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如果乙公司通过自行开发研制的方式获得与甲公司相同的药品配方的,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B.如果乙公司通过反向工程的方式获得与甲公司相同的药品配方的,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C.如果因甲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商业秘密的内容被公开,乙公司通过合法途径知悉并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仍然构成对该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
- D.如果甲公司的商业秘密转让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取得了该商业秘密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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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真题)城市空间类型学中的类型要素不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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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城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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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重要纪念物
- D.郊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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