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某学校学生甲和学生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小时。班主任王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进教室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师不注意跑到学校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死。

请问:王老师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王老师应负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王老师的行为是学生甲死亡的一个条件,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但不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不负刑事责任。(2)王老师对学生批评教育是应该的。但擅自决定学生停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违法行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选题

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就是(  )。

  • A.为人师表
  • B.清正廉洁
  • C.敬业爱业
  • D.团结协作
查看答案
单选题

在教育史上主张“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育家是()。

  • A.孔子
  • B.孟子
  • C.荀子
  • D.韩非子
查看答案
单选题

心理学家所说的“危险期”或“心理断乳期”是指( )。

  • A.童年期
  • B.少年期
  • C.青年期
  • D.成年期
查看答案
单选题

教育工作中做到“因材施教”、“长善救失”符合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 )。

  • A.顺序性
  • B.个别差异性
  • C.不平衡性
  • D.互补性
查看答案
单选题

德育过程与品德形成过程的关系是( )。

  • A.是一致的,可以等同
  • B.教育与发展的关系
  • C.相互促进的关系
  • D.相互包容的关系
查看答案

相关题库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