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2010年,甲饮料厂开始制造并销售“香香”牌果汁并已产生一定影响。甲在外地的经销商乙发现甲尚未注册“香香”商标,就于2014年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上同时注册了“香香”商标,但未实际使用。2015年,乙与丙饮料厂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果汁类“香香”商标转让给了丙。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注册申请、转让及在先使用权。 《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乙的行为构成商标抢注,权利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受5年时间的限制,驰名商标除外,而题目未交代被抢注的商标为驰名商标,所以A项错误。

《商标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乙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同时注册“香香”商标,果汁和碳酸饮料属于类似商品,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香香”商标一并转让给丙,所以B项正确。

《商标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本题即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申请注册一个“香香”商标,所以C项错误。

《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香香”商标。所以,D项正确。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多选题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 A.从本质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
  • B.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
  • C.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 D.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 E.预防客观风险的发生
查看答案
多选题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 A.重大过失
  • B.故意
  • C.大意
  • D.疏忽
  • E.懈怠
查看答案
多选题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 A.信用
  • B.弃权与禁止反言
  • C.诚实
  • D.保证
  • E.告知
查看答案
单选题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 A.分摊原则
  • B.最大诚信原则
  • C.近因原则
  • D.代位求偿原则
查看答案
单选题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B.保险经营中确立保险利益原则可以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 C.订立财产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 D.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查看答案

相关题库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