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里养了一条斗牛犬性情暴躁。经常给甲“惹事”,故甲想把该斗牛犬送出去。甲的好友乙退休在家,想养条狗来陪伴自己。2015年4月1日,甲欲将该斗牛犬送给乙,并向乙承诺:此狗性情温和,你放心养就可以了。乙欣然接受。2015年4月14日,甲将该斗牛犬牵到乙家。当天该斗牛犬就展露了自己的本性,把乙家的高档沙发、衣柜等咬坏。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与乙达成赠与斗牛犬的合意时,该赠与合同即成立
- B.甲将斗牛犬交给乙时,该赠与合同才成立
- C.因该赠与合同是无偿的,故对于斗牛犬给乙造成的损失应由乙自己承担
- D.对于斗牛犬给乙造成的损失,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可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该合同即成立的合同。本案中,甲与乙达成赠与斗牛犬的合意时,该赠与合同即成立。因此,A项正确,当选;B项不正确,不当选。
《民法典》第662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可知,赠与人原则上对于赠与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但在两种情形下,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一,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第二,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物有瑕疵或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甲明知自己的斗牛犬性情暴躁,却仍然向乙承诺该狗性情温和,故对于该狗给乙造成的损失,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不正确,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选AD。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政府提出,村民会议同意.报县政府备案
-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该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 C.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可当选
- D.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并报乡级政府批准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国家标志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各级国家机关举行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重大外交和体育赛事,均需奏唱国歌
- B.不得将国歌用于个人丧事活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 C.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每日升挂国旗
- D.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悬挂国徽
- 查看答案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
-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B.行政长冒任免各级法官
- C.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中,非中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为立法会议员.但比例不得超过全体议员的20%
-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方式
- C.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 D.国务院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