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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特别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可以判处没收财产
  •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 263条的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择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科处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 法》第 59条的规定,判处没收财产时,既可以判处没 收犯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也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 有的部分财产;至于是没收全部财产还是没收部分财 产,要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 确定。但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院不仅应考虑其未成年子女必需的生活费用,还必须保留乙及其扶养的成年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此 B项错误。根据《刑法》 第 60条的规定,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人所负的正当债务,即犯罪人在判 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 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因而以犯罪人被没收 的财产偿还债务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该项债务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 务。 (2)该项债务必须是犯罪人个人所欠的正当债务。 (3)该项债务必须是债权人已经提出偿还请求的债务。 因此,必须在李某已经提出请求丁偿还债务的情形,才 可以用丁被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因此 D项错误。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即刑法分则明确规定“并处没 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可 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 《刑法》第 264条的规定,盗 窃公私财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据此本题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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