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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为某县财政局局长,对自己的朋友乙(该县某村普通村民)说:“你伪造一份村长签名的签报,说你们村需要20万,你弄到手之后,我就拨钱给你,咱俩平分。”乙伪造了签报,甲拨款后二人平分。即使乙不具有身份,也成立贪污罪的帮助犯。
  • B.甲乙夫妻二人吵架,乙的弟弟丙劝架时与甲吵起来,甲拿起刀对乙的弟弟说“你再劝我就砍你”,乙也在气头上,对甲说:“你想砍就砍啊!”甲听到这话,果然砍伤了丙,乙成立教唆犯。
  • C.甲教唆乙杀害自己的室友丙,描述了丙的床位,结果晚上丙的朋友丁睡在了丙的床位上,乙误以为丁是丙,杀害了丁。按照法定符合说,最终认定甲为故意杀人既遂。
  • D.甲想要去乙家抢劫,对丙谎称乙晚上要出差不在家,请丙帮助自己望风,自己去乙家盗窃,丙同意。晚上,甲进入乙家后,先把乙打晕,然后拿走了财物。丙成立抢劫罪的帮助犯。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共同犯罪,按照正犯来定罪,甲是实行犯,成立贪污罪的正犯,乙成立贪污罪的帮助犯。 B项,成立教唆犯要求教唆犯引起正犯的违法事实,且教唆者有教唆故意,乙显然不具有教唆甲伤害自己弟弟的故意,不成立教唆犯。 C项,狭义共犯与正犯之间出现了认识错误,且是同一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乙产生对象错误,甲构成打击错误。依照具体符合说,甲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对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择一重。依照法定符合说,甲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对丁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想象竞合择一重,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D项,客观上丙虽然帮助甲实施了抢劫行为,但是丙只具有盗窃的故意,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帮助犯。 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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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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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归李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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