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8条第1款与第2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 A.第1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 B.第2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2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 D.第2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刑法明文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当然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A项正确。
结果加重犯是指基本犯罪行为本身导致了加重结果,刑法对此作了规定,并且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的,属于结果加重犯。其罪名没有变,仍然是非法拘禁罪这一基本罪名。 B项正确。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规定的适用范围,应具体分析。《刑法》第238条第1款是一项基本规定。对非法拘禁的认定,必须符合第1款的规定,换言之,适用第2款的法定刑,以行为符合第1款规定的构成要件为前提。所以,第1款的规定,除法定刑以外,仍然适用于第2款与第3款。基于同样的理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是一项基本规定,应当适用于第2款与第3款。但是,其一,在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情况下,则不能再适用“具有殴打……情节的,从重处罚”的规定。其二,在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具有……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的规定,应具体分析。如果侮辱行为表现为暴力侮辱,则不能再适用“具有……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的规定,否则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如果侮辱行为表现为暴力以外的方式,则应适用“具有……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的规定。C项错误。
此种情形下是应该另外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说明不属于结果加重犯,即不是基本犯罪行为(拘禁行为)本身导致了加重结果。D项正确。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 查看答案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 申报,逃避关税。甲的行为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
- B.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 5万元。乙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C.丙在自已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 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丙向其同学 还本付息后,违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丙的行为 成立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转贷罪的想象竞合犯
- D.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丁的行为构成公司、企业 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彳度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查看答案
共用题干
-
- 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 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 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 查看答案
共用题干
-
- A.门面租赁费
- B.食品过期不能出售造成的损失
- C.张某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
- D.停业期间张某依法缴纳的税费
- 查看答案
共用题干
-
-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