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表述中,不准确是( )。(2014年真题)
- A.居住区配套公建设置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
- B.居住区配套公建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交付
- C.可根据区位条件,适当调整居住区配套公建项目和面积
- D.配套公建应按照市场效益最大化原则进行配置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又称配套公建)是指居住区内除住宅建筑之外其他建筑,主要是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型建筑,是居住生活重要物质基础,涉及居民生活服务质量和方便程度。居住区配套公建基本要求是: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交付。C项,当规划用地内居住人口规模介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公共服务设施千人指标与设置规定。
D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包括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两项内容,是在各地大量居住区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规律,并按照1000人为单位提出,成为“千人指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应体现方便生活、减少干扰、有利经营、美化环境原则,可采用分散、集中、分散集中相结合方式布局,保证合理服务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