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学校任英语教师期间,根据乙提供的格式合同,双方约定:“甲在乙学校任职期间完成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均为乙享有。”后甲创作完成了一英文写作教程《英语作文秘籍》,由乙学校出版发行。后,甲自乙学校辞职进入丙学校担任英语教师,经甲许可,丙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将《英语作文秘籍》复制后供学生课堂使用。丁书店向学生收购正版《英语作文秘籍》二手书出卖,获利颇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乙约定《英语作文秘籍》著作权归乙所有的约定无效,因该约定系格式合同
- B.《英语作文秘籍》的著作权归乙学校享有
- C.丙学校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
- D.丁书店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属由职工与单位约定。未作约定的,分两种类型作不同处理:(a)“特殊职务作品”,指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著作权归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权。(b)“普通职务作品”,指特殊职务作品以外的其他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归作者(职工)享有,自作品交付之日起2年内,单位享有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的权利。
②本题中,《英语作文秘籍》属于普通职务作品,但作者甲与乙学校约定著作权归乙学校享有,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该约定有效,因该约定,著作权归乙学校享有,作者甲仅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权、以及通过汇编方式出版的权利。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③《著作权法》第24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未经著作权人乙同意,丙复制已经发表的《英语作文秘籍》供学生使用,而非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不成立合理使用,构成对乙著作权中复制权的侵害。故C选项正确。
④丁书店收购正版《英语作文秘籍》二手书出卖,属于对作品的发行行为。但是,根据“发行权穷竭”理论,正版图书上的发行权已经用尽,即使未经著作权人乙同意,丁发行正版二手图书的行为,不成立对乙著作权中发行权的侵害。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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