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杖法始定于()。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
- A.见图A
- B.见图B
- C.见图C
- D.见图D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详解】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即把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杖后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从而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所以ACD项不正确。
折杖法始定于()。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
【详解】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即把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杖后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从而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所以AC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