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2006年)
-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诉讼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当然,如果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可以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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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对梁某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 A.属重复诉讼,裁定不予受理
- B.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公益环保组织请求给付
- C.应予受理,但公益诉讼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得再次提出
- D.应予受理,其诉讼请求不受公益诉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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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公益环保组织因与大洲公司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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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应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 B.不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 C.应将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 D.应依职权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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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 C.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 D.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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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
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相关人员希望该调解协议被司法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应由林剑或钟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 B.应由林剑、钟阳共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 C.应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 D.对申请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B市西城区法院、B市东城区法院和B市北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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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
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2017年5月15日之前,钟阳向林剑返还借款2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万元。该协议有林剑、钟阳的签字,盖有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和三位调解员的签名。钟阳未按时履行该调解协议,林剑拟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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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应以调解委员会为被告
- B.应以钟阳为被告
- C.应以调解委员会和钟阳为共同被告
- D.应以钟阳为被告,调解委员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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