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瓷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请回答以下问题:
- A.裁定驳回海运公司的起诉
- B.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 C.裁定将案件移送仲裁机构处理
- D.继续审理本案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考点】存在仲裁协议而又向法院起诉的处理。详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原告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而另一方首次开庭前也没有提出异议,因此,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案,所以D项正确。
【考点】诉讼过程中和解的处理。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达成和解协议后,既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申请法院依协议制作调解书。因此,本题选A、C项。
【考点】仲裁中的调解结案方式。详解:根据《仲裁法》第4条规定的仲裁自愿原则,当事人既可以自愿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自愿撤回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可以以申请方撤回仲裁申请的方式结案,无需作出准许撤回仲裁申请的裁决书。因此,选项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C、D项正确。
详解: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这里仲裁协议原则上是无效的;同时法条又规定了除外情形,也即“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在此,A项错误,B项也是错误的。《仲裁法解释》第13条规定,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C项正确。对于法院的应诉管辖,《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因此,D项正确。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政府提出,村民会议同意.报县政府备案
-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该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 C.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可当选
- D.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并报乡级政府批准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国家标志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各级国家机关举行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重大外交和体育赛事,均需奏唱国歌
- B.不得将国歌用于个人丧事活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 C.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每日升挂国旗
- D.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悬挂国徽
- 查看答案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
-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B.行政长冒任免各级法官
- C.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中,非中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为立法会议员.但比例不得超过全体议员的20%
-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方式
- C.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 D.国务院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