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 B.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 C.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
  • D.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我国有权对里德进行征税。所以,A项错误。B项:个人劳务所得可分为独立劳务所得和非独立劳务所得两类,前者指个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性劳务或其他独立性活动而取得的收入;后者指个人由于任职受雇于他人从事劳动工作而取得的报酬。在各国税法上,对于独立个人劳务者,按照一般原则,或者在征税国境内设有固定基地,或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或累计停留达到征税国税法规定的天数(大多规定为183天以上),其所得均可由所得来源地国从源征税。但本案中,里德是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任务,并非以个人名义提供劳务,属于非独立劳务所得。对于非独立个人劳务者,国际法上通行的原则是非居民在所得来源地国受雇的所得,可由所得来源地国从源征税。但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应当由其居住国征税:(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或累计停留不超过183天;(2)其报酬的支付人不是另一国国民;(3)其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B项中,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不满足条件(1),所以中国可对里德的所得从源征税。所以,B项正确。C项:国家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类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另一类是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征税的权力,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征税的权利,纳税人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里德为甲国人且永居甲国,甲国可依居民税收管辖权对其所得进行征税。若我国与甲国同时对里德进行征税,则形成国际重复征税,可以通过抵免法等方式予以解决,并不为国际法所禁止。所以,C项错误。D项: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征税的权力,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据此,依据居民税收管辖权国家有权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征税,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所以,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D。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选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政府提出,村民会议同意.报县政府备案
  •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该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 C.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可当选
  • D.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并报乡级政府批准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关于国家标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各级国家机关举行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重大外交和体育赛事,均需奏唱国歌
  • B.不得将国歌用于个人丧事活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 C.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每日升挂国旗
  • D.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悬挂国徽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B.行政长冒任免各级法官
  • C.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中,非中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为立法会议员.但比例不得超过全体议员的20%
  •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方式
  • C.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 D.国务院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查看答案

相关题库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