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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公司是在辅助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 B.乙公司是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 C.梁某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 D.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劳务派遣与劳动争议仲裁。 A项:《劳动合同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据此,本题中,梁某被派遣到乙公司担任车间主任,显然不属于在辅助性岗位上使用梁某,不符合法律规定,故A项错误。

B项:《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本题中,乙公司与甲公司连续6次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显然不是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不符合法律规定,故B项错误。

C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题属于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索要劳动报酬的情形,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故C项正确。

D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据此,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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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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