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法的效力,以下观点中正确的是:
- A.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权威国际组织的决议,权威国际组织的决议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
- B.国际法的效力取决于国家的态度,因此国际法本质上属于一种实在的道德。
- C.因为国际法的主体不包括个人,因此国际法不能对个人产生法律效力。
- D.国际法的裁决具有执行力,国家可以自行采取行动执行裁决。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的效力、国际法的渊源的学说。《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国际法只有三种渊源即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以及一般法律原则。国际组织的决议只是确定国际法存在的辅助性资料,并不是国际法的渊源。因此A错误。B选项是典型的奥斯丁的学说,他认为国际法只是一种实在的道德,因此国际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现代国际法学说驳斥了他这种观点,国际法虽然与国内法产生的路径不尽相同,单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与道德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C选项混淆了国际法主体和国际法效力对象之间的差别,个人只是不是国际法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法对个人没有任何效力,例如国家间的引渡规则其效力对象就是指向个人的。D选项正确,国际法的执行并不存在国内法那样的强制执行机构,国际法的执行往往就是通过国家的行动,如报复、反报等方式来执行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除非自卫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通过武力来执行国际法是违法的行为。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政府提出,村民会议同意.报县政府备案
-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该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 C.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可当选
- D.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并报乡级政府批准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国家标志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各级国家机关举行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重大外交和体育赛事,均需奏唱国歌
- B.不得将国歌用于个人丧事活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 C.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每日升挂国旗
- D.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悬挂国徽
- 查看答案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
-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B.行政长冒任免各级法官
- C.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中,非中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为立法会议员.但比例不得超过全体议员的20%
-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查看答案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方式
- C.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 D.国务院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