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下列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A.甲在荒郊野外对乙实施伤害,但由于抢救不及时导致伤口恶化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 B.甲在楼梯上对乙实施严重暴力,乙在急速往楼下逃跑时摔倒,头部受伤死亡的,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 C.寒冷的冬天,甲为了取乐将100元扔入湖中,乙为了得到100元而跳入湖中而死亡,甲的扔钱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 D.甲乙二人在没有意思联络的前提下,同时向丙开枪,丙中弹而亡。即使事后查明,只有一颗子弹击中丙的心脏,但无法查明是甲乙二人谁的子弹,也应承认甲乙二人的行为对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当不存在介入因素时,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方法是“条件理论”,即,“无A则无B,A就是B的原因”。本案中,如果没有A的伤害行为,乙就不会死,因此二者具有因果关系。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当先行行为(甲的行为)与最终结果(乙的死亡)之间出现介入因素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先行行为对最终结果的作用力;二是,介入因素是否异常(一般人所预见);三是,介入因素对最终结果的作用力。本案中,甲的暴力行为对乙的死亡的作用力较大,且介入因素(被害人自身的原因)并不异常。因此,综合考虑,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本案中出现的介入因素是乙的行为,在判断时依然遵循上述的标准:甲的行为对最终结果的作用力较小;乙的介入因素较为异常;乙的行为对结果的作用力较大,换言之,结果属于被害人自我负责的范畴。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当无法查明谁的子弹导致丙的死亡时,属于“事实存在疑问”,此时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假设,二人对丙的死亡均否定因果关系。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选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政府提出,村民会议同意.报县政府备案
  •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该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 C.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可当选
  • D.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并报乡级政府批准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关于国家标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各级国家机关举行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重大外交和体育赛事,均需奏唱国歌
  • B.不得将国歌用于个人丧事活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 C.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每日升挂国旗
  • D.各级国家机关均应悬挂国徽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B.行政长冒任免各级法官
  • C.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中,非中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为立法会议员.但比例不得超过全体议员的20%
  •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方式
  • C.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 D.国务院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查看答案

相关题库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