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本案中,李某的身份是沈某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不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不能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为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题干中“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见,当事人的诉讼对象为市政府撤销了房屋登记的复议改变决定,根据“诉什么、审什么、判什么”的一般逻辑,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和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虽与本案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审查对象,B、C项正确。本案中,审查的对象是市政府的复议决定。核心是市政府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并不是本案重点审查内容,故D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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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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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 B.由甲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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