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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23条第1款,常务委员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故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24条第2款,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据此,选项B错误。根据该法第2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据此,进行委托的人大常委会只能是全国的或者省级的,故选项C错误。根据该法第26条第1款,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选项D正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5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故A项正确。第6条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的执行主席。主席团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故B项错误。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故C项错误。第11条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故D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所以,B、C项不需要中央任命。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所以,A、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故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乡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1/5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故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8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席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成立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据此可知,乡级人大无权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故D项错误。由此可见A、B、C三项正确,合题意。
我国现行《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10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据此,县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也应是5年,故A项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据此,县级人民政府可设工作部门,故B项不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据此,C项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105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据此,县级人民政府属于行政机关,而非权力机关,并不在“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故D项表述错误。
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人大代表或者常委会成员提出的质询案针对的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不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当然也不接受质询。另外,国家主席也不接受质询。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该法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故本题选A、B。
根据我国《宪法》第65条第4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国务院总理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别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务。所以A、B、C三项入选。
根据《宪法》第67条第(二十)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而根据《宪法》第89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本题答案应该为B项。
我国《宪法》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据此,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是中央军委主席,而非中央军委,且中央军事委员会无需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故选项A、B、C错误;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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