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成本为110万元,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35万元。上述款项均已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成本为( )万元。
- A.208.9
- B.205
- C.175
- D.140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所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的入账成本=110+30=140(万元)。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处置时,原已计提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需要转出。( )
- 查看答案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
- 查看答案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 查看答案
企业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 查看答案
A公司购入B公司5%的股份,取得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则A公司不应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