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出现下列情形,股东请求确认决议不成立,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 A.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法》规定,而会议通过的决议
- B.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未过半数,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 C.董事会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出席,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的决议
- D.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董事会决议。选项A: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并非确认“决议不成立”。根据《公司法解释四》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因此选项B当选。选项D: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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