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于公司设立时缴付出资40万元,乙、丙则需在公司设立后第二年各自缴付出资30万元。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无特别规定。设立当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10万元。下列关于该年度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股东出资尚未缴足,公司不得分配利润
- B.甲应分得4万元,乙、丙各3万元
- C.甲应分得10万元,乙、丙不得分配
- D.甲、乙、丙应平均分配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事先约定利润分配方式,则应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处置时,原已计提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需要转出。( )
- 查看答案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
- 查看答案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 查看答案
企业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 查看答案
A公司购入B公司5%的股份,取得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则A公司不应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