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拥有的1个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可等同于( )个软件产品登记。
- A.2
- B.3
- C.4
- D.6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实施细则技术实力说明,企业拥有的 1 个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可等同于 3 个软件产品登记。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拥有的1个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可等同于( )个软件产品登记。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实施细则技术实力说明,企业拥有的 1 个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可等同于 3 个软件产品登记。